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,共抽查了山东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商用燃气灶产品。本次抽查发现山东省博兴县鑫盛达厨房设备厂、淄博丽厨厨具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通用结构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热效率、熄火保护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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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山东省15批次商用燃气灶产品的抽检结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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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查依据
GB 35848-2018《商用燃气燃烧器具》、CJ/T 187-2013《燃气蒸箱》、CJ/T 28-2013《中餐燃气炒菜灶》、CJ/T 392-2012《炊用燃气大锅灶》、GB4706.1-200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/T 16411-2008 《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》等标准。
检验项目
对商用燃气灶产品的通用结构(结构)、外观、燃气系统密封性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火焰传递、火焰状态、主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、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、运行噪声、熄火噪声、干烟气中CO(α=1)、熄火保护装置、点火性能、表面温升、电气性能、能源合理利用(热效率)等16个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