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停暖气需要什么手续
公民申请办理暖气报停的手续:持产权证明原件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填写《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》;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必须无拖欠热费,且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。
申请暖气报停注意事项: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。往年已办报停、再需要继续报停的,要重新办理报停手续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停手续的,按用暖处理。因住户原因(如装修)无法拆除、封堵用热设施的,不予办理报。报停期间,如发生冻裂、泄漏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停户承担。
二、供热公司不给办停暖怎么办
供热公司是有义务给用户办理停暖的,但是大家一般要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去办理,而且要注意,根据《供热条例》,用户必须在停止或恢复用热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如果已经按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去做了,但是还是不办理停暖的话,可以拨打市长热线或登录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给市长信箱留言,一般七个工作日内,会有政府工作人员去核实信息,然后和供热企业沟通协调。
三、供暖停了还能再开吗
暖气报停后,只需要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、报停单、房产证明以及用户服务卡到营业厅办理重新开通即可,因为各地管理方式不同,所以具体材料可能会有差异,建议提前拨打服务热线进行了解。注意办理好相关的手续,并按照规定,向供暖公司缴交相应的费用。
具体步骤和流程以供暖公司规定为准,如果没有办理重新开通,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供暖费用,就无法顺利享受暖气。重新开通暖气之前,需要先对管道及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,如果发现漏水或其他故障,要及时进行维修,避免供暖后出现漏水,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。